(三)自恣的时间:由于自恣关系到每一位僧众个体的法身慧命,戒腊的增长。自恣羯磨法必须要落实到每一位僧众身上。这一制度可以说没有任何弹性可言,必须要坚持。由于这么庞大的僧团、及地域广大、气候原因、僧人家庭情况,僧众们没有办法做到统一时间来夏安居,那么自恣的时间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。因此在律典中,自恣的时间也有详细的指导。
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》卷上记载:
谓有闰月者,依闰安居七月五日自恣。不依闰者,依摩得伽中数满九十日自恣。若闰七月者。取前月自恣。非前夏安居者,过闰已数满九十日自恣。……
延日自恣,得至八月十五日。
然律中但明十四日十五日自恣,及至急施衣中。次第增中,十六日自恣。增三、中三日自恣。律云:安居竟,自恣则七月十六日为定。
律又云:僧十四日自恣,尼十五日自恣。此谓相依问罪,故制异日。及论作法,三日通用。克定一期,十六日定。……若破夏不安居人,虽不得岁,以举罪义通理,必依众恣僧治举。
四分云:若后安居人,从前安居者自恣。
依据上面引文,可以了解到,安居自恣、后安居、破夏者、闰月等时间做了说明。僧团由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尼、沙弥、沙弥尼等次第先后顺序自恣。自恣的时间一般都在七月十四日、十五日、十六日,及论作法,三日通用。如果有特殊情况;一般推迟到八月十五日;假如有闰月的话,闰月也算在其中。那么闰月这个说法,就是佛教开始适应汉传佛教的传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