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向是将自己的所知、所能,以及所有的资源共享给他人,即使是自己现在不知道的、不会的、没有的资源,也要增长自己的资源,加强自己的能力,将自己的所有分享他人、回向他人。
分享并不等于失去,好比我点了一盏灯,但不把它遮起来,只为自己照明,而是把灯高高举起,让黑暗里其他没有灯的人,都可以看到光明,但是我手上的灯光,不会因此减少或消失,甚至为了让灯光更加明亮,使更多人看到光明,而设法加强亮度。
所以,回向与分享并不等于牺牲,若是牺牲,自己可能就此失去了,但回向与分享是自己仍然有,并且分享得愈多,自己成长得愈快、愈壮大。这一定要靠发愿,发愿让自己成长以便利益他人,是自利利人。所以,回向实际上与发愿是相同的,因为如果没有发愿,回向便使不上力,因此这两者一定是连在一起的。
然而,这与修行有什么关系?当然有!当我小的时候,听到了佛法,用到了佛法,觉得非常有用、非常好,那时我发了一个愿:「我要把我所知道的、所体验到的佛法,全都奉献给别人。」
因为发了这么一个愿,到今天为止,为了有人需要,我不断地奉献,也因此我自己必须成长、必须好好修行、必须懂得更多。如果没有这种奉献的心、回向的心,以及没有发这个愿,我想我现在不过是中国大陆一处农村里的一个老头,或者是一个看庙的老和尚。
所以,回向和发愿,才是能使我们更加精进修行的一种力量,你不要以为:「我自己都还没有修好,先把自己修好再说吧。」如果有这种想法,你的自私心很重,有了这么深的自私心,是不可能开悟的。因此,鼓励大家要分享他人,不要自私。分享谁呢?分享你的家人、朋友,所有认识的人、不认识的人,都应该分享。
不过,分享并不是仅仅用嘴巴讲,如果你回家对家人说:「我将圣严师父所说的分享给你,你要照着去做:每天要打坐,不可以骂人和生气,还要好好地发愿、回向,更要惭愧、忏悔……。」结果自己没有做,专门叫别人做,这就不是分享了。
曾经有一位先生参加禅七之后,很受感动,觉得他的太太非常需要佛法,所以回去之后,老是对他的太太说:「你要去听圣严师父的开示,你要惭愧、忏悔,要感恩我。」后来他的太太来找我抱怨:「我的先生被你教了以后,回去老是教我做这个、做那个,还要感恩他。」
我说:「你的先生做反了,我教他回去分享,是要他自己身体力行,来感动你才对。」所以,分享和发愿一定是自己要用自己的行动、自己的修持、自己的表现,来影响其他的人、分享其他的人。
把功德回向给他人,自己的功德丝毫不损
佛教确切相信,自己所修的功德,可以回向给他人。所谓回向,就是从自己的方面,回转朝向他人的方面,这是属于心力的感应。这是由自己的心力通过诸佛菩萨的愿力而达于所要回向的对方。
这像天空的太阳光通过反射物(如镜或金属体)的折射,便可使户外的太阳光照射到室内的黑暗处,室内的黑暗处,虽未直接曝晒到太阳,却已接受了回向而来的太阳光。
同时,虽把功德回向给他人,自己的功德仍然丝毫不损,这在佛经中有一个比喻:一盏灯,可以点燃许多灯,这盏灯虽然点了许多盏灯,却不会因了点燃其他的灯而就减弱了自身的灯光。
因此,凡是正信的佛教徒,每做一桩功德,都会发愿回向给一切的众生,这也正是慈悲心的自然流露。